9月17日,山东青岛。两位新娘结婚途中偶遇,互相交换手捧花表达对对方的祝福。拍摄者表示,两位新娘在交换手捧花时认出了对方,她们在购买备婚物品时结为朋友,恰好婚期又是同一天,就觉得很巧很惊喜,于是互换手捧花以表达祝福。
新娘高速路行车途中互换捧花
视频中可以看到,两个新娘在交换手捧花时,头、手,甚至半个身子都伸出了车外。
视频中,其中一辆婚车外侧通过的景色,疑似是高速路的绿色护栏,车通过的道路疑似是高速路的应急通道。
根据视频的拍摄者说,这就是在高速路上。视频中可以看到,在这辆婚车的后面,还有一辆车也行驶在应急车道上。
头、手伸出窗外违法啦
首先祝福两对新人!祝两对新人新婚快乐,百年好合,早生贵子!
然后,我想说的是,不管事件是否发生在高速路上,车辆行驶途中,乘坐人将头、手伸出窗外都是违法的。
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七条规定:
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;
(二)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;
(三)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;
(四)机动车行驶中,不得干扰驾驶,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,不得跳车;
(五)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十九条规定:行人、乘车人、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;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,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。
占用应急车道也违法了
如果事件是发生在高速路上,车辆行驶途中,除了乘坐人头手伸出窗外违法外,其中一辆婚车占用应急车道也是违法的。
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八十二条规定: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,不得有下列行为:
(一)倒车、逆行、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;
(二)在匝道、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;
(三)骑、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;
(四)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;
(五)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 第九十条规定: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处罚。
根据上述规定,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,将有可能被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
网友说
对于这个视频,还有网友表示,除了占用应急车道、行驶中身体探出车外,高速公路上低速并行也是违法的。
有网友表示,祝福是应祝福,但这样做确实不安全。还有网友表示,“在高速上,真的不提倡,太危险了。这个视频可以给交警直接开罚单的。”
你怎么看这种行为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