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地铁八号线车厢内。
“你是不是偷拍,把你的手机拿出来看看?”女生质问蹲着的大叔,“看你这么一大把年纪,鬼鬼祟祟的。”
大叔紧紧张张、慌慌张张地从兜里掏出了自己的手机,诺基亚3310。天哪!
女生瞬间语塞了。
先说了一个小笑话。
手机随手拍,确实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有眼尖的网友从视频中发现,被冤枉的大叔手机里面有几张地铁的照片,这引起了许多人好奇的联想。
大叔的家属也证实,手机里确实有几张地铁的照片。但是不是事发那一天所拍的,大叔平常很少坐地铁,在此之前就偶尔拍了几张。还庆幸的说,如果照片是这一次的,就不得了了。
手机中的地铁车厢照片等于偷拍证据?很多事情不要用嘴巴去说,像女生一样去臆想,要有证据。
本来在这个事情里,大叔是为了自证清白,将手机的照片打开给女生看。我们知道这个事是不对的。
女生是没有权利看大叔的手机内容。你可以怀疑,你可以报警,必须得有执法工作人员查证,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的个人信息。
自证当场被拍了视频,这个事更不对了。这就不是随手拍一拍的问题,未经他人允许拍摄他人,使用含有他人肖像的内容就是违法。
不是小题大做,面对许多新现象的出现,我们必须得有必要的常识、素养和自我的防范意识。
肖像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对于最普通的人群来说,因为这些信息没有多大的利益价值,所以也就比较淡化。
但从法律的层面普通老百姓和名人的权益是一样,只是价格不一样。
支持女生的行为,仅支持她勇敢地站出来,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有所行动。行动也不能过“红线”。后面网暴大叔,就是公开地违法侵害。
成都的太古里,因为胡总的“牵手门”大火了一把,也因为牵手门的视频被质疑违法,而引出了“太古里禁止拍照”的传言。
地铁车厢里没有禁止拍照,太古里也没有禁止手机拍照。
“太古里禁止拍照”,是对于违法偷拍,违法公开,违法使用含他人的肖像内容的行为的一次普法。